空水

不管什么原因开始都不忘初心

【Jason】月光【四】【完结】

桶我系列写完了,目前不打算继续写了_(:з)∠)_
我尽力写到这里了,希望你们还看得愉快
@JamesGreen詹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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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年到来的十分平淡,纪念日这一天像平时一样,他凌晨回家,早晨和上午睡觉。睡着了的时候他会真正放松下来,只是这么看着就很开心——他很帅,他还是那么可爱。或者说只要是喜欢的人不管多大都会觉得很可爱。
“早上好。”
轻轻的早安吻,他没有醒,看来今天睡的的确不错。
“你到底为什么这么开心?”
“今天一整天就是这么开心。”
下午的时候他睡醒了,电话里能听到他在打呵欠,估计这个时候正夹着手机穿衣服。
“你今天穿的哪件?”
“还能哪件,你都把那身衣服放我枕头上了,我能不穿吗?”
“拍张照片给我!”
“你在想什么!”
“给我看看嘛。”
“你肯定会发给迪基他们,然后他们又有嘲笑我的资本了。”
“才不会,这是我用来收藏的。”
“……你这样就像个痴汉你知道吗?”
“因为我喜欢你啊。”
他在那边笑了起来。
“晚上带你出去吃饭。”他说。“我去接你。”
半小时后收到了他发来的照片,穿着狗狗连体居家服的自拍,虽然把脸挡住了。
“这谁?衣服挺可爱”
“你猜?”

和杰森约会这件事,基本上就是吃饭,看电影或者戏剧,吃冰激凌或者热狗或者其他小吃,期间穿插着各种聊天,从家里的植物到最近看的书。很平静,没什么创新浪漫,这么过了四年倒也不觉得厌烦。
“和我在一起不乏味?”
“你好像每年都这么问。”
“我都觉得我们什么事都没做。”
“那你想干什么?”
“我在想。”
“你过来。”
“干什么?”
“让我亲亲你。”
他的眼睛很漂亮,蓝绿色。不同于迪克那种一看就很快乐的眼睛,他耷拉着的眼角让他的表情看上去又凶又阴沉——但是他就是那么帅,这么好看,大概有名为爱情的滤镜,不过这又有什么呢?
“……这些年你的脸皮是越来越厚了,以前的时候还知道脸红,现在都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做了。”
“彼此彼此,你不也是?虽然只有在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才一点都不害羞。”
“怪我了?”
“怪你。”
“……别逼我说我爱你。”
“我知道,我也爱你,非常爱。”

杰森二十七岁生日的时候迪克带着提姆和达米安拍手歌唱了一首“二十七岁快乐”,结果被好好嘲讽了三十四岁还没有稳定的恋爱对象这回事。
“小翅膀真是不爱大哥了,长大了就飞走了,真不可爱了。”
“别那么叫我!我也不可爱!”
“挺适合你,陶德,你现在依然很可爱。”
“你和大红有什么打算吗?”提姆抱着猫一直摸,猫咪用脑袋蹭着他的手心。“你们已经好久了。”
“不知道,他应该没什么想法?不过这样也挺好的,毕竟他是黑帮嘛,不像普通人。”
“他也不是普通的黑帮。”
“我知道,哪有黑帮老大动辄满世界出差的。”
“唔……”
当天在庄园过夜,很明显布鲁斯想念他了,但是说不出口。杰森也没说什么,他只是把门关上,脱衣服上床,也没说发什么牢骚说不愿回来之类的。
“真意外,你今天居然没说不想回家。”
“你知道我不是不想回来。”
“你害羞呗。”
“操你。”
他翻了个身,六英尺高的男人把脑袋塞进别人怀里可能看上去有点滑稽,但是真的,他这样很可爱。
“有些事情你知道就够了。”他说。“有些话面对本人反而说不出来,但是对你可以,所以只有你知道就够了。”
“不要动,我想抱着你睡,你的头发摸着很舒服。”
“……今天不干了。”
“嗯。”
“明天早上再说。”
“好。”

休息日他不在的时候最好的事情就是看着天空发呆,很舒服,很安静,虽然哥谭的天空基本上就没晴过。不过他要是在家睡觉或者醒着,就和他在一起,一起看书或者一个睡觉一个发呆。
“杰森。”
“嗯?”
“看什么呢?”
“十日谈。”
“有什么收获?”
“在各种事物的常理中,爱情是无法改变和阻挡的。因为就本性而言,爱只会自行消亡,任何计谋都难以使它逆转。”他合上书,爬过沙发,两个人摔在一起。“这些年我都觉得我不像我。”
“你都二十七了,还想和你十九岁时比?”
“你觉得哪个时候的我更好?”
“只要是你就最好。”
“……你手放这里。”
“我当然知道,你喜欢这样——”
“嘿你这调皮鬼!”

理查德已经长得十分茁壮。对于羊齿蕨的名字很明显就是在暗地里报复迪克,但是很明显他还是很喜欢理查德的。不过由于长得实在太茁壮了,不得不给它换一个更大的花盆。
“理查德长胖了。”
“我知道你在偷偷说迪克,杰森。”
他哼哼了一声。
“然后我们做什么?”
“把胖理查德送回家,然后去买东西。”他打开车门。“我今天心情好。”
“今天晚上有好吃的吗?”
“你喜欢吃的和我喜欢吃的都有。”
“那——”
“今天给你破例一次。”
“耶你最好了!”
被强制戒酒差不多四年,这还是他第一次允许喝酒,还是红酒。
“你不是说自己不喜欢红酒吗?”这真的很奇怪。“不喜欢还喝?”
“你管的真多。”他拉开椅子。“坐下。”
这种感觉就好像每次在家里约会一样。看着他的感觉和他第一次说叫他阿格涅斯的时候一样,那感觉就没有变过。
“我还以为今天你会准备冰激凌当甜点。”
“每次都是冰激凌,你比我还没新意。”
“因为你喜欢吃啊。”
“少来,布丁你吃不吃,不吃我拿走了。”
焦糖布丁,他做的特别好,柔软的布丁上面烤了一层焦糖。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觉得用勺子轻轻敲碎表面的焦糖是件很令人愉快的事情,就像现在这样,闻起来香甜的布丁和焦糖,轻轻敲开——
“……哦,天。”
“挺好,你没直接吃下去。”他故作淡定地说。“你把勺子放下,一会儿再哆嗦到地上去。”
“……这不是巧克力做的吧?今天不是四月一号吧?”
“你脑子里种满了羊齿蕨是吗?”
“可是你不是说——我的天,弱点呢?你说的——不是说——”
他投过来一个“你就是个笨蛋”的眼神。
“我那只是提醒你一下我有多危险。”他说。“但是你就是不害怕。”
“我从来没害怕过。”
“我知道,所以我绝对不会让你出事。”
他在紧张,能看得出来,虽然两个人都在紧张,桌子都有点颤抖。
“我……我应该用勺子——哦差点——哦拿到了!”
“别那么激动。”
“怎么可能不那么激动!你想想!你一直以为和他不能再进一步的人居然——我的天——”
“你至于吗?”
“这他妈是个戒指!杰森!戒指!”
“……操你的你哭什么!别哭了——给你纸巾,别哭了!这么大人了哭什么!”
“这叫喜悦的泪水!”
“有必要吗哭成这样!”
“有!你他妈知道我有多爱你!你明明知道!”
“……我也一样,傻瓜。”
“这是我认识你这些年最好的一天。”
“你会有另一天最好,然后还会有再一天的最好。”他把纸巾盒抓了过来。“所以赶紧把你的脸擦擦,然后吃你的布丁。”

第九年,真的是神奇的一年。
你们能想到大半夜的被哥谭市黑帮头子叫醒,凌晨三点被摩托车拉到教堂,还没睡醒就在稀里糊涂的时候结了个婚是什么情景吗?
整场婚礼没有礼服,没有蛋糕,没有伴郎伴娘,没有亲人朋友,连音乐都没有,只有一对金色的婚戒,还有红头罩沾染了夜晚的风尘的皮夹克和另一身有点皱的运动服。唯一的见证人只有牧师,还有去年刚换了盆的羊齿蕨理查德。
然而他的理由很简单,迪克说他今年绝对结不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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